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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协委员曹郁建议:开展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

2017-01-13 09:16:53 来源:河北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宗苗淼)“我省物业服务行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随着该行业的不断壮大,也暴露出了一些有碍行业和谐稳定发展的问题,其中诚信建设问题尤为突出。”省政协委员曹郁建议,要开展我省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

曹郁委员指出,物业失信行为主要表现在:对业主重宣传轻服务、重承诺轻作为,不能按《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对行业,存在以低于市场价格、暗箱操作、虚假宣传、恶意诋毁等方式取得物业项目,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有组织地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以排挤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对政府,在企业资质审批、项目达标创建等严肃的事项上存在一定的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问题。

曹郁委员建议,应对诚信体系的信用信息进行要素设计。比如,评价标准制定主体为省住建厅、省物协,评价实施主体为业主(业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物业协会及其他与物业管理工作相关的部门;被评价主体为在我省地域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的企业。评价依据为企业整体情况、企业经营行为的信用状况、企业接受主管部门监督和参与社会活动情况等。

曹郁委员建议,省住建厅和省物业协会应在我省物业领域广泛开展诚信宣言、诚信自律等活动,各物业公司应在小区显要位置设诚信专栏,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省物业协会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河北省物业企业诚信承诺书》,向全省物业企业发起倡议。省住建厅、省物协还应出台《河北省信用信息评价标准》,面向行业及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后确定标准。

建立我省物业企业“诚信自律”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状况。建议在诚信体系的运用设计方面,物业企业失信上榜后,将在资质审批及监管、达标创建、行业评优、投标或承接项目等活动中受到一定限制,严重的采取资质降级处理。在配套措施方面,应考虑失信成本,选评推优、奖优罚劣,注重意见建议的征询与实际效果的监测和评估,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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