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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

2017-02-13 08:52:57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加快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增绿,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三农”工作主线

经过不懈努力,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不断登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突出表现在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不足、要素配置不合理、生产组织方式落后、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农民持续增收乏力。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坚持稳中有进、守住底线,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的前提下,努力在关键领域奋发有为、力求突破;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重点强化政策引导、服务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脱贫攻坚两大战略带来的需求与机遇,加快结构调整和改革创新,着力形成更有效率、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农业供给体系;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找准突破口集中发力,以重点突破活跃工作全局。

2017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取得实质性进展。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比重明显提升,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蔬菜、肉蛋奶在北京市场占有率分别提高2个和5个百分点,进京农产品基本实现品牌化;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占农林牧渔业产值的比重达到72%;农业经营方式加快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土地规模经营水平达到25%;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8∶1,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70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增效

(一)优化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基本思路,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保障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发展强筋、中强筋优质专用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3400万亩以上。调减太行山、燕山及农牧交错区等非优势产区籽粒玉米面积达到400万亩,改种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200万亩,加快发展中药材、食用菌、马铃薯、杂粮杂豆、花卉等特色产业。以环京津12个蔬菜大县为重点,大力发展高端设施蔬菜,吸引京津企业在我省建立蔬菜保障基地。加快苹果、梨、核桃、红枣、板栗、葡萄等优势果品基地建设,新增高标准果品生产基地200万亩。

(二)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稳定生猪和家禽生产,引导养殖企业向玉米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聚集,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加快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建设,75%的奶牛养殖场(区)完成标准化改造,奶牛平均单产达到7吨以上;支持乳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达产提效,加快开发巴氏奶、奶酪等高端产品;严格执行复原乳标识制度,提升生鲜乳区域品牌、优质乳品企业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合理控制近海捕捞,支持集约化海水健康养殖,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

(三)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一环四区一带”规划布局,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环首都都市现代农业圈,着力与京津联合打造绿色优质鲜活农产品供应基地。山前平原高产农业区,着力提高优质专用小麦等粮食生产能力。黑龙港生态节水循环农业示范区,着力推进“粮改饲”,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和杂粮杂豆等耐旱作物。山地高效特色农业区,着力发展沟域经济,加快把太行山、燕山打造成“花果山”。坝上绿色生态产业区,着力发展种养结合草原特色农牧业,加快建设有机农产品供给基地。沿海高效渔业产业带,着力发展生态高效健康养殖,加快建设特色水产品供应基地。各地要按照功能分区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发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争创国家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和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建立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达到60个、食品安全城市达到3个,创建3个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积极推进京津冀农产品检测信息共享、检测结果互认、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衔接,开展重点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鼓励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五)实施农业品牌创建行动。编制农业品牌发展规划,制定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着力打造20个行业领军企业品牌、50个区域公共品牌、1500个旅游农产品品牌。实施“一县一品一牌”培育计划,启动实施县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试点,支持创建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开展品牌农产品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饭店、进网站行动,提高冀产农产品京津市场占有率。举办全省农产品品牌发展大会,支持企业通过媒体、展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

(六)大力发展规模经营。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创建,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倾斜。鼓励市、县财政对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积极探索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

责任编辑:杜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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