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以优化创业孵化服务、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坚持扶持培育和示范带动并举,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服务高效、孵化力强、成果显著的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018年,培育省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5家以上;建设市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35家。
针对当前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实施方案提出10项重点任务,以提升小微型企业双创基地管理运营水平和创业创新服务能力。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支持和引导运营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为入驻小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仓储物流等基本服务;引进一批社会化服务资源。鼓励基地结合产业布局、生态布局等要素,有特色、有重点地引进创新创业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推动基地内小微型企业的协同创新、共同发展;培训一批创业创新导师。坚持以基地需求为导向,依托高校、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省级创业辅导师培训,提升基地管理服务人员的实操能力和创业创新水平;组建由高校教师、行业专家、优秀企业家等为主体的导师服务团队,深入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开展服务;推进基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与平台网络的资源链接。鼓励具备条件的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与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实现有效衔接,并纳入以平台网络为架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政策信息发布平台。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搭建跨部门的中小企业互联网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实现跨部门政策信息共享和及时推送,为小微型企业提供强大的政策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工信部门对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台账建立、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情况,并开展年度测评,测评不合格的将撤销示范基地资格。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统筹规划,落实好小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用地需求和资金扶持等政策。在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对基地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优先安排;对认定为国家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