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抖音替创作者向百度索赔百万

2018-09-11 10:03:00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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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公布成立以来受理的首个案件:抖音诉百度旗下某小视频产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一案。抖音诉称,百度旗下的该小视频产品大量抄袭搬运抖音作者创作的视频,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抖音表示,所获赔偿将全额转交给创作者。

抖音称,经核查及用户举报等发现,百度旗下的小视频产品未经许可,擅自将抖音用户制作、并上传至抖音的小视频作品,盗取到该平台传播并提供下载服务,从而吸引了大量用户在涉案小视频产品上浏览观看该作品。抖音表示,百度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传播的行为已经给抖音和创作者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代表创作者发起维权诉讼。

据了解,该案件是首个短视频平台帮助用户维权的案件,也是“15秒短视频”这种作品形式的首个诉讼案件。该案在侵权取证中,由第三方平台北京“中经天平”进行了区块链取证,这也是视频行业在维权中首次使用“区块链”这一前沿取证技术。

“本案作为‘15秒短视频’第一案,司法的首次认定有助于厘清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将对行业整体版权保护状态和产品模式产生影响。”抖音诉讼维权总监宋纯峰说。

字节跳动相关负责人表示,字节跳动长期致力于帮助旗下各平台优质创作者维护合法权利。“通过包括引入数据存证平台帮助作者保留首发证据,探索接入‘维权骑士’等第三方版权服务机构,直接起诉等多种方式帮助创作者维权。”

这已经不是字节跳动旗下平台与百度的第一次版权诉讼。2018年8月,百度旗下的某视频平台因擅自播放西瓜视频享有权利的郭德纲综艺节目《一郭汇》(15分钟短剧)被海淀法院认定侵权,百度公司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5万元。

责任编辑: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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