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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石家庄市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2021-06-02 17:39: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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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6月1日起,石家庄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实现“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即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进一步便利纳税人。

据了解,纳税人在进行财产行为税申报时,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各税种,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6月1日后,10个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

石家庄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业务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维护税源信息是关键,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此外,当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

据悉,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不影响各税种完税证明的开具。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合并申报,也可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办理业务,申报纳税后,按照现行规定申请开具完税证明。(张志新、焦肖霞)

责任编辑:胡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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